成都嘉华二手车经销公司于2020年6月实现销售收入80.4万元,当月应应缴纳增值税()元


成都嘉华二手车经销公司于2020年6月实现销售收入80.4万元,当月应应缴纳增值税()元

正确答案:4000

答案解析: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2020年4月8日)

为促进汽车消费,现就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应缴纳增值税=804000/(1+0.5%)*0.5%=4000元


Tag:税法知识竞赛 增值税 二手车 时间:2021-04-24 1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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