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系某公司财务会计,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人民法院可以禁止其终身不得从事财务会计的相关工作。
黄某系某公司财务会计,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人民法院可以禁止其终身不得从事财务会计的相关工作。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察职业禁止的问题。根据《刑法》第37条之一的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综上,本题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