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在某商场纠集5人,辱骂店员、打砸店内设施,使商场的正常秩序受到严重影响,并且造成严重损失,其行为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李某在某商场纠集5人,辱骂店员、打砸店内设施,使商场的正常秩序受到严重影响,并且造成严重损失,其行为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察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8号)第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