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篡改、伪造本人档案资料,情节严重的,予以()。
公职人员篡改、伪造本人档案资料,情节严重的,予以()。
A.降级或者撤职
B.警告
C.记过
D.记大过
正确答案:A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十九条 不按照规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
篡改、伪造本人档案资料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Tag: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时间:2021-03-15 13:4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