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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类型为组织临时登记户会在系统功能“个人所得税应申报清册(ITS)”产生应申报数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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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类型为组织临时登记户会在系统功能“个人所得税应申报清册(ITS)”产生应申报数据吗?()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Tag:
个人所得税知识竞赛
清册
个人所得税
时间:2021-04-27 2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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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纳税人在核心征管里有一笔多缴税款,在ITS系统中有一笔欠税,是否可以办理抵缴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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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宿便等于排毒,说法靠谱吗?
相关答案
1.
采集自然人基础信息时,发现存在同身份证件号码不同姓名(以下叫“同号不同名”)的情况,无法录入。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税务局端)的自然人信息特殊采集(ITS)功能进行采集,在采集过程中需要调用公安接口。()()
2.
个人无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办班收入属于“经营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3.
无住所居民个人为外籍个人的,2022年1月1日前计算工资薪金收入额时,已按规定减除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费、语言训练费等八项津补贴的,不能同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4.
纳税人发生了公益性捐赠支出,如果捐赠的是股权、房产,按照股权、房产的市场价格确定捐赠金额。()()
5.
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6.
我国居民个人张某被外派至A国的分公司工作,按A国法律规定,计算当期个人所得的年度为每年5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张某在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从A国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及其已纳税额,应归入我国2020年度综合所得和境外已纳税款中,于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年度汇算申报。()()
7.
如果纳税人2019年度没有任职受雇单位,即未取得工资、薪金,仅有非连续性劳务报酬、稿酬或者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可向户籍地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算,也可向经常居住地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算。()()
8.
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
9.
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扣除。()()
10.
某居民个人捐赠了疫情物资,符合全额扣除条件,当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足以扣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一直依次结转至以后月份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直至汇算清缴扣除。汇算清缴仍然扣除不完的,可以结转至以后年度扣除。()
热门答案
1.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五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2.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应当分别合并计算应纳税额。()()
3.
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外一个国家(地区)实际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低于依照规定计算出的来源于该国家(地区)所得的抵免限额的,无需在中国缴纳差额部分的税款。()
4.
无住所个人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5.
2019年1月1日后,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专项附加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6.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责令改正并通知扣缴义务人;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
7.
在私立医院就诊不可以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8.
纳税人同时存在限额扣除和全额扣除的公益捐赠,两者扣除的先后顺序不会影响最终缴纳税款金额。()()
9.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没有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子女,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独生子女享受扣除。()
10.
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