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应当进行查处的行为:
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应当进行查处的行为:
(一)利用职权非法占有或者()中小企业财产的;
(二)违法违规对中小企业实施()的;
(三)干扰、阻碍、限制中小企业正常()的;
(四)对中小企业提出的举报、投诉事项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不予调查、处理的;
(五)未按照规定执行中小企业()政策的;
(六)()、()、挪用、侵占、贪污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专项资金、基金的;
(七)违法向中小企业()的;
(八)其他侵害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正确答案:无偿使用,监督检查,生产经营活动,推诿,政府采购,截留、挤占,摊派财物
Tag: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中小企业 非法占有
时间:2021-10-18 00: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