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间谍法》第二十五条所称“专用间谍器材”,是指进行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下列器材()。
《反间谍法》第二十五条所称“专用间谍器材”,是指进行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下列器材()。
(√)A.暗藏式窃听.窃照器材
(√)B.突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密写工具
(√)C.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截收器材
(√)D.其他专用间谍器材。
Tag:河南省大学生国家安全知识竞赛 器材 间谍
时间:2021-12-03 22:3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