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简易计税项目,对不能准确划分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简易计税项目,对不能准确划分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A.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当月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
B.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当月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
C.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当月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
D.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当月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
正确答案: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当月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