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的成长历程》是由李某编剧、张某导演的一部电影,制作者为甲公司,音乐人周某创作了可以单独使用的电影音乐。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专利代理人的成长历程》是由李某编剧、张某导演的一部电影,制作者为甲公司,音乐人周某创作了可以单独使用的电影音乐。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是该电影的著作权人
B.张某是该电影的著作权人
C.李某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甲公司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D.周某有权单独行使电影音乐的著作权
正确答案:ACD。制作者甲公司是该电影的著作权人,导演张某不是该电影的著作权人。编剧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因此,A.C.D选项的说法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