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是可以变更和撤销的民事行为。
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是可以变更和撤销的民事行为。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 1.诺成的民事法律行为,一律从当事人承诺时起生效。
-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
- 3.凡是要式的民事法律行为都是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 4.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 5.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的,应当认定部分无效。
- 6.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后,一方当事人恶意促进所附条件成就的,应当视为该条件没有成。
- 7.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任何人都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确认其无效。
- 8.某商店明知电冰箱质量有问题还予以出售,这是欺诈行为。
- 9.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是合法的行为,也可以是不合法的行为。
- 10.某商店的营业员将价值150元的手表误以为250元出售,这是显失公平的行为。
- 1.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被撤销时起无效。
- 2.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只能采取明示的形式,不能采用默示的形式。
- 3.张某出远门访亲,恰逢暴风雨,其承包的果园里的苹果都掉到地上,邻居李某将掉到地上的苹果捡起来并妥回保管,李某的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
- 4.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可以依职权确认其无效。
- 5.委托合同是委托代理产生的原因和基础因此,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委托合同授权。
- 6.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代理人可以不经被代理人同意,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将委托事项转托他人。
- 7.被代理人知道他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 8.被代理人死亡后,委托代理自然终止。
- 9.委托代理人转托他人代理,因委托代理人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被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 10.依照双方的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行为,本人未亲自实施的,应当认定该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