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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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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Tag:
煤业知识竞赛
瓦斯
矿井
时间:2023-08-28 11:26:14
上一篇:
煤矿未制定或者未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的,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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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相关答案
1.
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的,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2.
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3.
《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认定判定标准》适用于判定各类煤矿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4.
考核发证部门发现煤矿1个月内有3次或者3次以上未按照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应当有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该煤矿予以关闭。
5.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安全培训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教育培训经费。
6.
对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负有主要责任的煤矿,应当撤销其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但可以再经考核取得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煤矿矿长资格证,也可以继续担任其他煤矿的矿长。
7.
煤矿首次采取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岗位从业人员可以直接上岗作业。
8.
煤矿不需要建立井下作业人员实习制度。
9.
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当使从业人员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中不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10.
煤矿企业不得安排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从事生产作业活动。
热门答案
1.
煤矿从事采煤、掘进、运输、通风、地测等工作的班组长应当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任职。
2.
煤矿企业必须按规定组织实施对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及时选送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3.
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井下电器、井下爆破、安全监测监控、瓦斯检查、安全检查、提升机操作、采煤机(掘进机)操作、瓦斯抽采、防突和探放水作业的人员。
4.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煤矿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矿物局局长、煤矿矿长等人员。
5.
对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闭该煤矿。
6.
煤矿企业负责人(包括一些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对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7.
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
8.
煤矿企业应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从业人员离开煤矿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复印件,煤矿企业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9.
职业危害申报以煤矿为单位,每年申报一次。
10.
煤矿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上岗前的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