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韦伯的三种权威合法性类型。


简述韦伯的三种权威合法性类型。

正确答案:权威是基于被认可的服从义务,而不是任何形式的强迫或操纵。在这个意义上,权威就是披上了合法性和公正性外衣的权力。在韦伯看来,权威的合法性有三种类型:

(1)卡理斯玛型:对个人、及他所启示或制定的道德规范或社会秩序之超凡、神圣性、英雄气概或非凡特质的献身和效忠。(2)传统型:确信渊源悠久的传统之神圣性,及根据传统行使支配者的正当性。(3)法理型:确信法令、规章必须合于法律,以及行使支配者在这些法律规定之下有发号施令之权利。其基础是一套内部逻辑一致的法律规则以及得到法律授权的行政管理人员所发布的命令。这种统治方式与前两种统治方式有着根本的不同,因为它不依赖于与个人有关的身份或属性,是一种「非人格化」的统治。这种统治形式在现代西方社会已经取得了支配性的地位,它的最明显体现就是所谓的「法治国」(Rechtstaat)理想。


Tag:韦伯 权威 合法性 时间:2023-11-21 22:3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