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道德败坏的“冒名顶替”


案例:道德败坏的“冒名顶替”

胡泳、范海燕在他们的《网络之王》一书中,记载我国首起电子邮件侵权案。1996年7月9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北大心理系93级研究生X状告同学Z的事件。1996年4月9日,原告X收到美国密歇根大学寄来的同意提供奖学金的电子邮件,她很高兴,当时这封邮件被存在北大计算服务中心服务器同学Z的邮箱中。可是,X等了很久都没有接到密歇根大学的正式录取通知书。于是X托在美国的朋友询问,得到的答复是:4月12日密歇根大学收到以X为名的电子邮件,称X已接受其他学校录取,故不能去该校学习。所以,密歇根大学已把奖学金移给他人。X以从北大计算服务中心服务器取得的电子邮件记录与密歇根大学得到的电子邮件吻合为依据,诉讼同学Z冒名顶替发假邮件,致使自己失去一次出国留学的机会,并蒙受损失,要求Z赔偿和道歉。虽然法庭上Z辩称电子邮件非她所为,但休庭时承认自己出于嫉妒情绪而做错事。最终,法庭调节双方达成协议:Z向X书面道歉并赔偿12000元的经济、精神损失费。而结果是,X最终重新得到了密歇根大学资助,赴美成行;Z尽管得到了丹佛大学奖学金,但因为此起道德败坏事件,推荐人取消推荐而梦断北京。

要求:结合案例分析信息资源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

正确答案:措施|可用|加密|内容|非法|建立|责任|审查|追究


Tag:幼儿教育科研方法 密歇根 电子邮件 时间:2024-01-28 21:5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