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的商品流通企业,如果涉及营业税的项目无进项税额抵扣,或者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为什么宜将混合销售行为转化为兼营行为?
一般纳税人的商品流通企业,如果涉及营业税的项目无进项税额抵扣,或者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为什么宜将混合销售行为转化为兼营行为?
正确答案:商品流通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是属于从事货物销售为主的混合销售行为,其涉及货物和涉及增值税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合并征收增值税,扩大了增值税税基,而且增值税税率较高,这样企业承担的增值税税负也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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