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温州市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合同条款约定的指导意见》,合同专用条款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按以下约定:预付比例为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总额的()(工期一年内预付比例为50%),其余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预付款不做抵扣。如有标化工地增加费的,在竣工结算时还未明确获得标化工地的,应在明确后予以调整。
依据《温州市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合同条款约定的指导意见》,合同专用条款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按以下约定:预付比例为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总额的()(工期一年内预付比例为50%),其余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预付款不做抵扣。如有标化工地增加费的,在竣工结算时还未明确获得标化工地的,应在明确后予以调整。
A、10%
B、20%
C、30%
D、40%
正确答案:C
Tag:招标投标从业人员知识竞赛 温州市 化工
时间:2024-02-25 14: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