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必要的共同诉讼有以下几个特点?
精华吧
→
答案
→
远程教育
→
青书学堂
必要的共同诉讼有以下几个特点?
正确答案:{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和两人以上。{2}诉讼标的是共同的。{3}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
Tag:
标的
人民法院
当事人
时间:2024-02-28 11:48:20
上一篇:
拘留:
下一篇:
罚款:
相关答案
1.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
2.
适用()审理的案件,一律免交诉讼费用。
3.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组成的合议庭人数必须是()。
4.
诉讼费用:
5.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
6.
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未生效裁判,在法定期间内,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审理的行为称为()。
7.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确立了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即“()”原则。
8.
人民法院如果把属于同一种类的诉讼合并为一案审理,应当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9.
普通的共同诉讼的特点是?
10.
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所适用的特殊审判程序即为()。
热门答案
1.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2.
根据民事诉讼发的规定,诉讼代理人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3.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
4.
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的法院。
5.
起诉应向人民法院递交(),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6.
第三人与共同诉讼人的区别?
7.
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平等,来源于()的平等。
8.
第三制度的意义?
9.
有独立请求权的人参与诉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0.
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