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新进一批以前未经营过的照相机,定价1880元。售货员误将标价牌制作为880元。


某商场新进一批以前未经营过的照相机,定价1880元。售货员误将标价牌制作为880元。

顾客甲来逛商场,发现在别处要卖近2000元的照相机在此只卖880元,便一下买了两架。此后售货员去库房再次提货时才发现实际价格为1880元。商场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经多方查找,总算找到甲。但甲称,这两部照相机已被他先后都转让给了乙和丙,共得款2400元,他已用此款买了一部录像机。如果商场要追回照相机,去找另外二位买这两架照相机的人。

商场迫于无奈,只好起诉到区人民法院,请求对这一买卖关系予以撤销。

请说出你认为本案的最佳处理方式。

正确答案:重大误解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商店自身有过错


Tag:经济法 照相机 商场 时间:2024-02-28 22:5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