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人民政府为确保其辖区白水乡的水利修复工程如期竣工,根据上级口头指示,作出如下决定:白水乡凡有劳动能力者除在校学生外,都必须上堤参加水利修复工程。违者每一劳动力缺工一天,罚款50元。罚款达200元者,可以强行收缴,并拘留10天。该乡以此决定为依据,对农民张某作出罚款300元,当场收缴,并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决定。张某不服,遂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试析:(1)该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受理此案?为什么?(2)该案应如何处理?


某县人民政府为确保其辖区白水乡的水利修复工程如期竣工,根据上级口头指示,作出如下决定:白水乡凡有劳动能力者除在校学生外,都必须上堤参加水利修复工程。违者每一劳动力缺工一天,罚款50元。罚款达200元者,可以强行收缴,并拘留10天。该乡以此决定为依据,对农民张某作出罚款300元,当场收缴,并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决定。张某不服,遂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试析:(1)该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受理此案?为什么?(2)该案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1)该县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此案。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中,张某对白水乡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2)该案中,该县作出的决定是违反《行政处罚法》的,因此无效。行政处罚法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该县仅依据上级口头指示所作出的决定中是不能设置行政拘留这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方式的。因此,该县的决定是无效的,据此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也是无效的。张某可要求该乡政府返还强制收缴的罚款,并请求赔偿乡政府的无效行政行为对其造成的损失。


Tag:行政处罚 白水 行政诉讼 时间:2024-03-13 10: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