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张某,男,11岁。19XX年初参加了学生团体平安保险,保险期限为当年3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当年10月5日张某在家附近的一幢住宅楼施工工地玩耍,被突然从楼上掉下的一块木板砸在头上,当即气绝身亡。有人认为保险公司先给付张某的死亡保险金,然后向造成这起事故的施工单位索要与此等额的赔偿金。这种说法对吗?为什么?本案该如何处理?


小学生张某,男,11岁。19XX年初参加了学生团体平安保险,保险期限为当年3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当年10月5日张某在家附近的一幢住宅楼施工工地玩耍,被突然从楼上掉下的一块木板砸在头上,当即气绝身亡。有人认为保险公司先给付张某的死亡保险金,然后向造成这起事故的施工单位索要与此等额的赔偿金。这种说法对吗?为什么?本案该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不对,因为代位求偿权只适用于财产保险,而不适用于人身保险,人身保险只是定额保险,平安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符合代位求偿的3个条件。应该由保险公司给付张某死亡保证金。同时不能向拖工单位索要与此等额的赔偿金。因为保险公司按团体平安保险合同履行赔偿与施工地安全事故处理赔偿是两种法律行为。所以,保险公司应按合同规定付给张某死亡保险金,同时张某的监护人因按施工责任故向施工单位索要事故赔偿金。


Tag:赔偿金 保险公司 人身 时间:2024-03-20 21: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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