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为某市(设区的市)城市居民,其家庭成员除其本人外,还包括其失业父母、待业妻子及一名未成年子女。李某有固定工作,月收入3000元,其收入在李某所在城市属于中等水平。但因需供养其他四名家庭成员,李某觉得压力很大。后来李某打听到,其所在城市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00元/月,这样折算下来,李某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还低于当地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于是,李某向当地的市政府申请社会救助,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李某,其收入远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符合救助条件;且李某即便申请,也不应直接向市政府申请,而应当向其户籍所在的
李某为某市(设区的市)城市居民,其家庭成员除其本人外,还包括其失业父母、待业妻子及一名未成年子女。李某有固定工作,月收入3000元,其收入在李某所在城市属于中等水平。但因需供养其他四名家庭成员,李某觉得压力很大。后来李某打听到,其所在城市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00元/月,这样折算下来,李某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还低于当地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于是,李某向当地的市政府申请社会救助,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李某,其收入远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符合救助条件;且李某即便申请,也不应直接向市政府申请,而应当向其户籍所在的市辖区政府申请。试分析:
(1)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李某是否可以申请社会救助?
(2)关于申请程序,市政府工作人员的答复有哪些不妥之处?
正确答案:(1)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定,凡城市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本案中,尽管李某的收入远高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其他家庭成员均无收入,这样算来,其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只有600元/月,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因此可以获得相应救助。
(2)我国现行法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本案中,李某直接向市政府申请,程序上不符合规定;但市政府工作人员的答复也有不准确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