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日报》2007年10月11日刊登了了一则民生新闻:因公司业务拓展,李先生在市区某车行预订了一部高级轿车。当时,他与车行签了一份订货协议,预交了1万元。快到提货时,车行表示没有李先生当初所要买的车型。车行除了退还给李先生1万元外,不再给其他任何赔偿。李先生觉得很不公平,认为"为什么订金可以约束我,却对车行没有约束?”由于耽误了李先生的工作安排,李先生希望能得到车行的赔偿。车行表示,李先生当时交的是"订金”,而不是"定金”,因此不能赔偿。
东莞日报》2007年10月11日刊登了了一则民生新闻:因公司业务拓展,李先生在市区某车行预订了一部高级轿车。当时,他与车行签了一份订货协议,预交了1万元。快到提货时,车行表示没有李先生当初所要买的车型。车行除了退还给李先生1万元外,不再给其他任何赔偿。李先生觉得很不公平,认为"为什么订金可以约束我,却对车行没有约束?”由于耽误了李先生的工作安排,李先生希望能得到车行的赔偿。车行表示,李先生当时交的是"订金”,而不是"定金”,因此不能赔偿。
从合同的角度,你是如何看待李先生的索赔要求?
简答题(14分)
正确答案:在合同中,李先生预付的款项表述为“订金”而非“定金”。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订金”只是预付款,不具备惩罚性,合同未履行只能要求退还;而“定金”具有惩罚性,给付定金方违约不得要求返还,接受定金方违约应双倍返还,所以李先生的索赔要求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