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等10人于2014年1月共同发起设立了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董事会成员6人,约定分2年缴付出资额510万元,依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是()
张某等10人于2014年1月共同发起设立了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董事会成员6人,约定分2年缴付出资额510万元,依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是()
A、董事人数减少1人
B、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C、单独持有公司股份5%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D、2014年年末公司未弥补的亏损为180万元
正确答案:2014年年末公司未弥补的亏损为1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