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其应纳税款。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其应纳税款。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A、成本×(1—成本利润率)
B、成本×(1+增值税税率)
C、成本×(1+成本利润率)
D、成本÷(1+增值税税率)
正确答案:成本×(1—成本利润率)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其应纳税款。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A、成本×(1—成本利润率)
B、成本×(1+增值税税率)
C、成本×(1+成本利润率)
D、成本÷(1+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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