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类类注二、(一):可归入第五十章至第五十五章及税目58.09或59.02的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纺织材料混合制成的货品,应按其中重量最大的那种纺织材料归类。当没有一种纺织材料重量较大时,应按可归入的有关税目中最后一个税目所列的纺织材料归类。以上注释采用的事()。
第十一类类注二、(一):可归入第五十章至第五十五章及税目58.09或59.02的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纺织材料混合制成的货品,应按其中重量最大的那种纺织材料归类。当没有一种纺织材料重量较大时,应按可归入的有关税目中最后一个税目所列的纺织材料归类。以上注释采用的事()。
A、列举法
B、定义法
C、改变法
D、阐述法
正确答案:阐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