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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负责人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不给予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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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负责人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不给予经济处罚。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Tag:
擅离职守
责任人
负责人
时间:2024-06-04 0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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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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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餐饮等行业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答案
1.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立即组织整改。
2.
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情况,从业人员佩带和使用情况;属于安全检查内容之一。
3.
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4.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是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
5.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抽查。
6.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7.
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缴纳风险抵押金。
8.
高危行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9.
高危行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鼓励其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0.
高危和人员密集单位,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热门答案
1.
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不足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1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至少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4.
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风险津贴制度,主要负责人应当享受安全生产管理岗位风险津贴。
5.
一般工贸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风险津贴制度。
6.
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并落实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带班负责人是指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车间、班组负责人。
7.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8.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无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9.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但不能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0.
工信部门不属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