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废止的区别。


简述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废止的区别。

正确答案:1)行政行为无效是因为明显、重大违法所致,行为自始至终不产生法律效力。(2)行政行为撤销是因为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所致,根据行政行为的违法、不当的情况撤销或使行政行为的效力自撤销之日起终止,也可使行政行为自作出之日起失去效力。(3)行政行为废止是因为形势或法律、政策的变化,原合法、适当的行政行为已不适应现行法律、政策,或者行政行为已完成其原定目标、任务,故行政主体终止其继续发生效力,废止行政行为效力是自废止之日起终止。


Tag:行政行为 效力 政策 时间:2024-06-21 12:0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