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的管理要求,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关于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的管理要求,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将秘书处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和日常工作
B、可无固定人员
C、需确保秘书处各项工作公正、公平地开展
D、为秘书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办公条件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技术委员会设秘书处,负责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秘书处承担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二)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行业影响力;(三)有连续3年以上开展标准化工作的经验,牵头起草过3项以上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四)将秘书处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和日常工作,并为秘书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办公条件;(五)有专职工作人员,能够督促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秘书处各项工作公正、公平地开展;(六)国家标准委规定的其他条件。秘书处具体职责和工作制度,由技术委员会章程和秘书处工作细则规定。两个单位联合承担秘书处,应当在秘书处工作细则中明确牵头承担单位及各自职责。
Tag:首届全国标准化知识竞赛 秘书处 日常工作
时间:2024-09-19 22: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