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其处罚金额数目是多少?
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其处罚金额数目是多少?
A、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B、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C、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D、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四条
Tag:全国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 野生动物 价值
时间:2024-09-26 00: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