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认为评审专家与评审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认为评审专家与评审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A、供应商
B、采购人
C、采购代理机构
D、财政部门
正确答案:BCD
解析:《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03]119号)已废止。第二十六条评审专家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现行有效的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十六条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二)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三)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除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活动。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新的《管理办法》虽然没有提到财政部门要求专家回避,但显然是有权的,为什么A供应商不选,因为评审前、中,评审专家对供应商是保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