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和李四二人共同砸坏王五的轿车,造成损失8万元。三人协商后约定,张三、李四各赔偿4万元。后李四没有给付赔偿金。此案应如何认定?()


张三和李四二人共同砸坏王五的轿车,造成损失8万元。三人协商后约定,张三、李四各赔偿4万元。后李四没有给付赔偿金。此案应如何认定?()

A.三人的约定违反了《民法典》第178条“连带责任”之规定,因而无效。张三应当先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然后向李四求偿

B.约定责任不能改变法定责任,故张三、李四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C.为减少李四迟延履行的责任,张三应当先为李四无因管理,然后李四向张三支付管理费用

D.王五分别向张三、李四主张4万元赔偿金

正确答案:D


Tag:赔偿金 责任 连带责任 时间:2024-10-19 21:3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