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李某在某大学讲学,取得劳务报酬所得80000元,从中拿出20000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受灾地区。李某8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元。



2013年8月,李某在某大学讲学,取得劳务报酬所得80000元,从中拿出20000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受灾地区。李某8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元。

A、8960

B、11440

C、9600

D、124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应纳税所得额=80000×(1-20%)=64000(元)

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捐赠可扣除金额=64000×30%=19200(元)

应纳税额=(64000-19200)×30%-2000=11440(元)


Tag:税额 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 时间:2026-02-16 11: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