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法律规定,不得在非宗教场所从事宗教活动。因此,任何人到学校里进行宗教方面的宣传都是非法的。
精华吧
→
答案
→
知识竞赛
→
江苏省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
国家法律规定,不得在非宗教场所从事宗教活动。因此,任何人到学校里进行宗教方面的宣传都是非法的。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Tag:
国家法律
宗教
时间:2020-11-10 16:14:50
上一篇:
非涉密学生可以撰写涉密论文;涉密学生撰写涉密学位论文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导师是涉密人员,二是学位论文内容是涉密课题,且无法去密化。
下一篇:
一切邪教组织及其活动都是诡秘的、邪恶的、危害社会的、非法的。
相关答案
1.
泄密是指秘密的载体由知悉者落入不应知悉者手中,造成秘密的扩散,秘密内容由知密者扩散到不应知密者中。
2.
邪教进行精神控制方式一般有独裁式领导、极权主义的世界观、精英主义、欺骗、疏远、没有隐私、剥削利用等。
3.
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敌对组织,从事危害中华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的,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组织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如实说明情况的,不予追究。
4.
犯间谍罪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5.
颜色革命,又称花朵革命,是指21世纪初期发生在独联体国家和中亚地区的以颜色命名、以和平和非暴力方式进行的政权变更运动。
6.
收到邮寄的反动宣传品,汇报并上缴,不相信、不传阅、不扩散。
7.
对方赠送宗教书籍时非宗教信仰人员也可以接受赠送书籍,可以扩散、聚众传授。
8.
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
9.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10.
任何人不得在百度贴吧、QQ空间中,发布含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信息。
热门答案
1.
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宣扬邪教或者煽动分裂国家的信息的行为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
当教室内遇到纵火恐怖袭击时应该直接大声呼喊,寻求救援。
3.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宣扬极端主义的物品、资料、信息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4.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5.
利用手机、电脑、移动存储介质、播放器及其他电子产品制作、发送、播放、复制、传播、存储暴力恐怖音视频,将会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
6.
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7.
参与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或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标志的,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会被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以及一万元以下罚款。
8.
当收到印有邪教宣传内容的人民币,或发现有人在人民币上涂印邪教宣传内容时,可以收下这些人民币,以后再花出去。
9.
热牛奶后会形成一层奶皮,奶皮应不应该吃?
10.
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中的新燕指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