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述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试论述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是司法审查的特有原则之一,即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只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不审查抽象行政行为,一般也不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它规定了司法审查的对象和范围。
该原则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我国行政诉讼的对象只限于具体行政行为:即人民法院只审查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特定的人或事所采取的具体措施的行为,一般不审查行政机关制定具有普遍性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抽象性行政行为和对内部人事进行行政奖励和行政处分等内部行政行为。
(2)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一般不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进行审查。这是因为:①根据我国宪法,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裁定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争议属于审判权的范围。确定行政行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何进行更为适当,更为合理,是行政权的范围。②人民法院长期进行审判活动,对适用法律最有经验,对法律问题最能做出正确评价。而行政机关长期进行行政管理活动,对法律范围内如何实施行政行为能更为适当,更为合理,更为有效,最有经验。因此,合法性问题应交由人民法院解决,适当性(即合理性)问题应留给行政机关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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