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汉代的察举制
简述汉代的察举制
正确答案:汉初,官吏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按军功爵位的高低,选任各级官吏。二是选自郎官,即郎中令属下的中郎、侍郎、郎中、议郎等。郎官的职责是守卫宫殿和做皇帝的随从,经过一段时间,中央或地方官有缺额,即可由郎官中选用。到武帝时,军功地主已经没落,而郎官多“任子”,难于选拔到真正的人才,因此,新儒学的代表董仲舒提出正式建立察举制度的主张。他建议由列侯、二千石郡守,每年从地主阶级中推举茂才、孝廉各一人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于元光元年冬,初令部国每年举孝廉各一人。从此之后郡国每年推举孝廉的察举制度正式确立。除孝廉一科为察举取士的主要科目外,武帝还不定期设立茂才、贤良方正、文学等科察举取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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