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市场规制法的基本价值追求。
试述市场规制法的基本价值追求。
正确答案:经济法包括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两个子部门。在市场规制法中,主要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市场规制法的基本价值在于(市场)秩序,这一价值内涵了市场公平、市场正义、市场效益、市场安全等价值。
市场规制法以“秩序”(具体地说是市场秩序)为基本价值,这是由市场规制法的本身特征所决定的。其一,市场规制法的调整对象说到底是市场竞争关系,包括反不正当竞争关系和反垄断关系。这些关系具有整体性、宏观性、立体性的特征,决定了以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为核心的市场规制法必须以秩序为自己的价值,即市场竞争法的目的在于消除市场主体数量、主体规模、主体行为等方面给市场秩序带来的消极社会效应而弥补市场调节的缺陷,优化经济结构,构建宏观秩序,从而减少个体行为对整体的冲突,阻止或消除市场秩序的结构失调。其二,市场竞争法具有社会公共性,而市场秩序是这一社会公共性的最好的阐述和解构。社会公益性虽涵盖许多内容,但最基本的起决定性作用的应是社会制度利益,是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有了这个秩序条件,人们才可能谋求和实现私人利益。其三,市场规制法只有以秩序为其价值,才能合理地解释其国家干预性特征。对市场进行规制的法律手段主要是以国家干预私权的形式出现的,其初衷并不关心受到公权干预的主体在此过程中的最终结局是受益还是受损,而是为了市场交易场所的井然有序――自由、公正、平等、有序竞争。其四,市场规制法以秩序为价值,更有利于我们理解经济法律现象。秩序作为市场规制法的价值,它所关心的是“社会生活的形式,而不是实质或性质”,即市场规制法调整社会关系过程中侧重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形式结构(秩序)――权力与权利及权利与权利的组合形式。与效益、公平、自由或安全等实质性的价值相比,它更有助于我们理解为什么竞争法要严格限制个别主体为实现规模效益而无节制地兼并其他中小主体。
市场规制法的秩序不仅是一种经济秩序,而且是一种道德伦理秩序,还是一种法律秩序,因而应从经济、伦理和法律的角度来对市场规制法的秩序价值内涵进行解读。(1)市场规制法的秩序价值的经济维度。从经济的角度来阐释市场规制法的秩序价值,就是把市场规制法所追求的秩序描述为一种经济。其一,市场规制法的秩序价值所内涵的经济是一种整体或全社会意义上的。其二,效益是经济的核心范畴,市场规制法所追求的是秩序是一种有效益的秩序。(2)市场规制法的秩序价值的伦理维度。它决定市场规制法律制度的生存基础和正当性。换言之,市场规制法的秩序价值无形中契合了人类本性对秩序的道德伦理需求,“道德人”、“社会人”理念蕴涵了人们对秩序价值的渴望和追求。(3)市场规制法的秩序价值的法律维度。从法律角度来论述市场规制法的秩序价值就是解构市场秩序由哪些法律,从哪些市场层次方面对市场交易的行为和状态进行规制。市场秩序分为进入秩序、交易秩序、竞争秩序、中介秩序和市场管理秩序五个层次。相应地,市场规制法的体系也是以此为基础构建和完善的,进而分工合作以便保证市场规制法秩序价值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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