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资格方面,《证券法》规定的有关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说法正确的是()。①正直诚实、品行良好,熟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②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③证券公司任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④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勤勉尽责,致使证券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重大风险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责令证券公司予以更换
任职资格方面,《证券法》规定的有关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说法正确的是()。①正直诚实、品行良好,熟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②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③证券公司任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④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勤勉尽责,致使证券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重大风险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责令证券公司予以更换
A.①②③④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关于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方面,有以下规定:-正直诚实,品行良好,熟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证券公司任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勤勉尽责,致使证券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重大风险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责令证券公司予以更换。因此,选项A是正确答案。查看全部
Tag: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证券公司 监事
时间:2024-07-25 23:14:48